那个冬季来深圳

转眼间来深圳已有一年半载了,说长不长说短不短。有老家的朋友问我,来深圳干嘛,在武汉待着也不错。在朋友眼里,深圳是座十分年轻的城市,彼时我已经31岁了,相对而言已不在那么年轻。在深圳大街上很难看到白发苍苍的老人,随处可见都是散发着青春荷尔蒙的年轻人。

去与不去纠结良久,老家已经够卷了,再去深圳接着卷,这又是何苦呢?至于后来因何下定决心去深圳谋生活,若是非要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也许是平常用的最多的一句口头禅——走一步看一步。没想到这句口头禅,会让我在相当长时间内很难再回老家生活,从而不得不选择继续留在深圳。

到底还是来了,至于个中缘由,老实说没考虑清楚,直到现在也没想明白,也许再过十年依然如此,既然想不明白就别想了。前年底我把老家的工作辞掉了,一时半会又没找到工作,觉得在老家待腻了,就想换个环境试试看。加之父母在深圳生活,去那边相互间有个照应,有熟人带路起码妥当些,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去了。

2021年11月左右我踏上了前往深圳的列车,旅途中是思考人生好时机,心中充满着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,不过更多的是惴惴不安。买的是普通列车卧铺票,票价约270元,时间约12个小时,晚上8点买的票,次日早上便可抵达目的地。躺在火车上一宿没睡好,睡睡醒醒翻来覆去好不痛快,一抹窗外的晨光照射进来,睡眼惺忪间听到播报员喊道:亲爱的旅客朋友们大家好,深圳罗湖站到了。

刚下火车映入眼帘便是一条条挤得水泄不通的人形队列,很多农民工打扮模样的人背着行李步履蹒跚,还有许多长相稚嫩的年轻人提着桶行色匆匆。只是由于站内过于拥挤,所有人只得龟速前进,火车站内穿着制服戴着袖章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秩序,过了好一会儿才顺利出站。踏上深圳土地的那一刻,新鲜感扑面而来,只是如今提笔的我已然没有那份感触了。

大约在冬季,在这不是一首歌。众所周知十一月份的天气是比较冷的,即便是在南方,除开两广、福建、海南等地,气温相对还是有些低的。进站时全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,出站时竟脱的一丝不挂,开个玩笑啦,身上衣服换成了短袖衬衫,秋裤毛衣已束之高阁。

来广东之前便听说,这里冬天不太冷,而在我看来,何止是不冷,简直是有些闷热。打开朋友圈看到老家的朋友开始穿羽绒服了,再看看自己一身清凉的夏装,随手拍了张自拍发到朋友圈,以彰显此刻的与众不同。这些在本地佬眼中早已司空见惯的气候,对于初来乍到的我,还算是挺过瘾的。这里冬天很暖和舒适,可又觉得四季分明更好,冬季能看到漫天雪花亦是种别样的风情。

老生常谈

时光流逝的飞快,开头便是这句老生常谈的话语。期间尝试过很多事物,比如玩游戏、追剧、看网文,这些人们口中常说的低级趣味,我并没有在里面找到满足感,反而越发的空虚。游戏玩的少了,跟不上年轻人的操作;追剧,实在没什么可追的;网文倒是看了些,可是很少,由于我对网文还是有些要求的。

博客上积聚着萧条和空荡,在这浩如烟海的网络世界上中,竟然顽强的存在着。这得益于当初的头脑发热,域名约花了一百来块,使用期限共十年。这并不表明当时有多么的热爱,仅仅出于便宜的无奈选择,囊中羞涩的人都懂,既然买了就得硬着头皮写下去。

这两年我来到了深圳,这是一座非常年轻的城市,只是我已经不再年轻了。当时来到这边的想法很简单,换个环境来生活和工作,以便获得更好的发展。还有可能只是为了逃避,逃避那些懦弱和敏感的情绪,但逃避始终是解决不了问题的,有些事情必须学会面对。

人生真的很奇妙,翻过这座山,回头看看这边更好。如果有再次选择的机会,我会选择留在老家,而不是来深圳。尽管一线城市的吸引力更大,于我而言并非是明智的选择,但事已至此,常言道:既来之,则安之!况且在老家过得并不好,如果好的话,也就不会来了。

顺便看看前些年的好友链接,有些能打开,有些则不能,还有些即便能打开,但内容早已清空,地址栏只剩下一行孤独的链接,落寞感油然而生,彷佛在诉说着曾经的热闹与喧嚣。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变的,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。

接下来的日子,会写些这边生活的林林总总,很难有什么高大上的事物,大体是些平淡无奇的生活,这与我所处的环境是息息相关的。犹记得上次说要写游记,结果放鸽子了,除了懒散之外,写游记这玩意是需要经济基础和大量时间的,显而易见,这并不合适我。所以希望这次能说到写到,勤快点总归是好的。

我又回来了

忘记有多久没写博客了,老实说,我的内心是浮躁且不安的,不少事情是静不下心来做的。最后一篇博文跟新在一年多前,至于写了些什么,不往回翻翻,连我自己都是一脸懵逼。接下来我要说的台词,和一个游戏(英雄联盟)有关,但凡接触过这个游戏的人,自然是略知一二,没玩过的人可能不知道我到底唱的是哪一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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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水帐(七)

掌心捧着一个雪白的球形软体,捏在手中软绵绵的,感觉好舒服,雪白中带有些许肤色,不会显得苍白和突兀,闻起来有一种淡淡的清香,手感与口感俱佳,让人越发的爱不释手,简直是极品货色。只见一口下去,脸泛红晕并娇喘一声,伴随着口部运动,并没有入口即化之感,而是嚼劲十足,口腔器官立马有了十分明显的生理反应,随之而来的是舌头的腺体大量分泌唾液,在唾液淀粉酶与淀粉的化学作用下,产生了一股淡淡且清香的甜味,很快便陶醉其中难以自拔,此时只想再多来几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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练手

经常性从事某项工作与事务,能让人熟能生巧;反之,长期远离或做某些毫不相干的事情,就会很快变得生疏,乃至业务一窍不通。同理,写作亦是如此,搁笔时间太过久远,就连打字这般稀松平常的技能都会变得很吃力。总会有那么一刻,会堕落到连做个键盘侠的资格都没有,又何谈任何写作素材呢?于是,闲暇时分便开始练手,以期找回久违的写作状态,又或许根本毫无状态可言,仅仅只是为了刷一波存在感来自慰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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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一写

多久没提笔了,连自己都犯迷糊了,不过可以肯定的是,距上次更新到现在,期间约有一个半月之久。为何迟迟不见更新,无非有两点,一是懒,总觉得工作太忙没时间,这显然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,仅限于忽悠自己,所谓的忙,皆是穷忙活;二是不爽,到目前为止写作并没有让我感到爽,没有达到一直写一直爽的境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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湿意人生

打酱油有些日子了,日常潜水中,基本没现过眼,不知道说些什么。最近有时间了,琢磨着写些东西,就当刷下存在感,有没有朋友关注,这些无关紧要。如果有,希望您能看得下去,由于本人比较啰嗦,看我写的东西,您就得拿出过日子的心态。如果没有,全当本人自说自话话痨一个,写博这事向来都是比较随心所欲的,想到哪就写到哪。哟嚯,我的笔尖早已饥渴难耐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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